跑商。

    没错,倒霉孩子洛德森接取的是一个跑商任务,从唤潮港一路向东去沃滨城。

    听说是委托人关系比较要好的一个远房亲戚开了一家杂货铺,可是一回头竟然发现店门钥匙不见了,奇了怪,仔细一想原来是落在亲戚家了。

    于是乎委托人的健忘亲戚来信,表明两周内需要拿到钥匙,如果可以,帮忙送三车花岗岩。

    可这城外治安有多差不要说,运气好碰到恶民,这崽子辣鸡一点,有些身手的都可以撂倒七八个。

    倒霉一些碰到盗贼强盗,这些混蛋杀人不眨眼,每次出现人数还不少,可谓是危险极了。

    委托人寻思花钱请佣兵出手帮忙,说干就干,他也不含糊,当天就跑去佣兵工会了。

    好巧不巧,今天早上就被怀着一颗好奇之心的洛德森接走了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中午十一点整,旅人酒馆。

    嘈杂声四起,这些来喝酒的大老爷们嗓门和开了光一样,一个比一个声音大,一个比一个能吼。

    喝酒的时候热情的跟人格分裂似的,和平常判若两人,恨不得跟把头伸进别人的酒杯子里。

    在某角落,有五个人围坐在一张圆桌前,面前摆放着一些食物和麦酒。

    法尔曼突然站起身,伸手一拍洛德森的后脑勺。

    洛德森还喝着酒,后脑勺子被法尔曼这么一拍,瞬间就呛着了。

    “咳咳咳,诶,不是,你喝了?打我干什么。”

    法尔曼:“你脑瓜子不细小干不出这缺德事,你不想想我们佣兵团的实力有资格跑商吗?”

    罗德里克偷摸举了一下手,表示我赞同。

    “我也觉得洛德森细小。”夏尔开口说道,他闲暇时间喜欢出城打猎,经常带回来一些小兔子,相比于不常出城的众人,他对于城外也有一些见解,心里自然知道外面有多危险。

    “跑商这种任务虽然奖励丰厚,银币常常高达几千,但高报酬通常也意味着高风险,碰到强盗算运气好了,如果倒霉碰到狼群,那可真就凉凉咯。”

    洛德森为自己辩解道:“这这这也不能怪我啊,你说你们谁要凌晨四点起来拉住我,也不会有这事。”

    “好,明天凌晨四点我起来给你一个旋转霹雳大巴掌。”

    “别别别,反正这些高难度任务是我们迟早要接触的,也不算坏事。”洛德森还是选择了从心。